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4-005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监事李晓航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晓航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晓航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李晓航女士原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晓航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在补选监事就任前,李晓航女士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其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李晓航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晓航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
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补
选徐艳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
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徐艳辉简历
徐艳辉,女,1966 年出生,硕士,九三学社社员,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辽
宁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科技合作处副处
长、五级职员。
截至本公告日,徐艳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