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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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1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发出表决票 5 张)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5
人(收回有效表决票 5 张)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被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
律法规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股票外,其余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
励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经成就。
(草案)
   》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并同意以 2.55 元/股的价格向 325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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