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2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 EPC 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绿能”)拟与新疆协鑫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疆协鑫”)签署《协鑫准东西黑山源网荷储一体化 31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EPC 合同》”),协鑫绿能作为承包人承担本次工
程建设。《EPC 合同》总建设规模 310MW(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承包方式以
固定总价的方式承包,暂定合同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121,651.1538 万元,
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
新疆协鑫控股股东新疆戈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
司关联方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3800)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能硅
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共山
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朱战军先生、马君健先生、张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6,245.82 1,428.54
总负债 15,837.41 1,007.5
净资产 408.4 421.04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0 0
净利润 -12.63 -58.39
(以上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发包人:新疆协鑫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承包人: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统,新建一座风电 220kV 升压站(主变 2×240MVA),通过 1 回约 80km 长 220kV
线路接入对侧工业硅 220kV 变电站(工业硅 220kV 变电站间隔需要技术改造,送
出线路长度、升压站建设及对侧间隔设计改造最终以确认的电力接入方案为准)。
(三)工程总承包范围
配合办理项目前期开发合规性手续办理、立项评审、开工许可、建设用地手
续办理、电力质监及竣工验收、生产准备、以及电力业务许可、并网调度协议、
购售电合同等工作;负责本项目 EPC 工程完整范围内(含升压站、外线、储能)
勘测(地质详勘)及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外线可研)、
建筑工程(含厂区内道路及与市政道路接口等所有建筑工程)、站内用水及消防
系统、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转运、保管、建筑安装工程(包含应有的施工辅
助工程)、技术服务、培训、设备的监造、调试、检验试验,配合验收并网及竣
工验收、整座电站的性能保证、整座电站的性能测试和售后服务及项目的监控系
统后评估配合,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
续及水保、环评、安评、消防等专项验收和必要的过程专项监理;负责各设备及
现场的标示、安全标牌的挂牌工作,综合楼和升压站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工作,
综合楼相关的配套设施(空调、照明、卫生洁具、上下给排水等);提供设备随
机备品备件及材料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项目施工完成后的清理和退场等。
(四)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3 月 20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全
部风机并网)。全部风机通过 240h 考核、移交试生产后 3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实际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和发包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五)合同总价款
工程备案风电容量为 400MW,本期建设风电 310MW、储能 31MW/62MWh(暂定)。
协鑫准东西黑山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 EPC 合同暂定总价 121,651.1538 万元
(大写:壹拾贰亿壹仟陆佰伍拾壹万壹仟伍佰叁拾捌元整),包含风电项目及储
能项目的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其他费用等,升压站工程建设
费用、送出线路工程建设费用及工业硅 220kV 升压站对策间隔改造费用等。
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适用税率调整,则只调整相应的税金部分;除根据合
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承诺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经双方内部权力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市场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
及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
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EPC 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
影响。
六、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元(含税)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 EPC 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
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
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