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16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公司
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中期票据发行不超过 15 亿
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
及 2022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的公告》(2022-47)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公告》(2022-51)。
近 日 , 公 司 收 到 交 易 商 协 会 出 具 的 《 接 受 注 册 通 知 书 》( 中 市 协 注
[2024]MTN185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
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
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
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
关规则指引规定,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