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健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
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带头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快公司变革和高
质量发展进程,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了《东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为保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
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
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
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
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核心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
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经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共 3 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2024年主营业务净利润不低于4.2亿元 40%
第二个行权期 2025年主营业务净利润不低于5.0亿元 30%
第三个行权期 2026年主营业务净利润不低于6.0亿元 30%
注:上述“主营业务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同时扣
除以下事项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
科技股份公司、东软睿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等五家创新业务公司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包括公司对其确
认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司对其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如公司未达成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将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
行合议,考核结果将充分考虑激励对象的个人贡献以及与行业对标情况。根据公
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B、C、D 四档,对应
的考核结果如下:
A(优秀):出色的、持续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B(良好):称职、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C(合格):基本适合岗位标准要求。
D(不合格):未能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所获授股票期权中当期进入行权期的可以行权。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
权。
五、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会计年度分别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每年度考核一次。
六、考核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
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审核。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
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的五个工作日内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八、考核结果归档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