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
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
镇沪光路 3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成三荣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行业发展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
利用“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完工并支付项目尾
款及质保金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有利于
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新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并
与拟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