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李格格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管平云先生于近日离职,现决定聘任李格格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格格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从业经验,其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李格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357 9117
邮箱:dml.bod@twsc.com.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1
栋 24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李格格女士简历
李格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会计专业,硕士
学历,中共党员。2018 年 5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任职财务部门、董事会办
公室,于 2023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
训证明》。
截至目前,李格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