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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事项以
及内部控制、董事及经营领导班子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
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
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成员出席监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均为
李国强(主席)、何勇(职工监事)、李鹏,具体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国强 15 15 0 0 否
何勇 15 15 0 0 否
李鹏 15 15 0 0 否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月 30 日 第二十四次
案
月 27 日 第二十五次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酬的议案
序号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信额度并接受股东担保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 27 日 第二十六次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提供担保的议案
月8日 第二十七次
月8日 第一次
月 16 日 第二次 方担保的议案
议案
案的议案
案的议案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月 29 日 第三次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易的议案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序号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管理的议案
方担保的议案
月 13 日 第四次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月 11 日 第五次 方担保的议案
案
月 26 日 第六次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月 28 日 第七次 3、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月 28 日 第八次
月 21 日 第九次
告的议案
月8日 第十次
资结构的议案
月 25 日 第十一次 2、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二)参加及列席会议情况
充分履行了相关的各项义务。列席董事会 16 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数据、
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决策事项、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对董事会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结
果进行了见证和监督。
(三)监督检查情况
要求,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监督职责,对公司治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风险防控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公司 2022 年年报及其摘要、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外担保、出售资产等
多个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人员变动情况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在各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李
国强先生、李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民主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何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召开二届
一次监事会会议,选举李国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三、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经营活动依法合规。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未发现违法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23 年
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公司的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运作规范,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先后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进行了规定,所涉及的各项关联交易
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报告期内,监事会未
发现损害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
(五)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公司
建立了完善的覆盖各管理层级和各业务领域的制度体系,体现了风险防范及责
任追究要求。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
股东权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的工作是称
职的。
四、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及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监事会 2024 年工作展望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公司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登记
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
事会通过会议和参加培训学习等形式,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进一步
提升监事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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