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
暨稳定公司控制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收到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通知,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稳定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实质且有效的控制,任斌先生与自然人股东王陈先生、
陈鹏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
补充协议在原协议基础上,将协议有效期中可解除协议的时间延长至公司正式上
市后届满 10 年,同时王陈先生、陈鹏先生认可任斌先生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
承诺不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背景
公司控股股东任斌先生与自然人股东王陈先生、陈鹏先生于 2019 年 11 月
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各方在作出行使相关表决权、决定权或提出议案等意
思表示之前,应当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协商一致意见;如各方对同一事项不能达成
一致意见,应以任斌对待决事项的意见为准。上述协议的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
起至各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解除一致行动时终止;但各方以任何方式解除协议的
时间不得早于公司正式上市后届满 5 年。
任斌先生当前直接持有公司 2,050.20 万股,为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简称“永信大鹏”)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任斌
先生通过直接持股以及控制永信大鹏、王陈、陈鹏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控制公
司 56.18%股权,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控制关系
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合计 4,920.00 56.18%
二、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不论持股比例或持股数量是否变化,亦不
论公司的组织形式如何变化,均受《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
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束;各方均应按照《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
之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各项事务中保持一致,除非《一致行动
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依法终止或解除。
(二)各方确认,将《一致行动人协议》第四条中对协议有效期的约定变更
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各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解除一致行动时终止;但各方
以任何方式解除本协议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正式上市后届满 10 年。
(三)王陈、陈鹏确认并承诺:认可任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承诺不会
采取任何手段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地位,不会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
达成任何谋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任何协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委托等类似协议或安排),亦不会与公司其他股东参与或实施影响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制权、控股股东地位的任何其他行为。
(四)本补充协议是《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有效组成部分,约定内容与《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
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
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任斌先生,未发生变更,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
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
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