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恒顺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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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恒顺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坤恒顺
维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及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证监许可〔2022〕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发行价格 33.80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9,8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77,857,477.9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1,942,522.0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
验字[2022]000015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比例
            合计             29,159.88   29,159.88   100.00%
      (四)投资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
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项目正常进行。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
的。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
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英才            朱炳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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