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13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2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宁波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上海调整为上海、宁
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回购
价格不超过32.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具
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