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01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的修订原因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自 2023
年 5 月 17 日进入可行权期。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激励对象累计
行权 1,888,765 份股票期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888,765 元。
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进入可行权期。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激励对象
累计行权 461,728 份股票期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461,728 元。
上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合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350,493 元,公司股本总数
由 1,826,453,358 股增加至 1,828,803,851 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鉴于以上股本变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826,453,358 元变更至 1,828,803,851 元。
同时,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 注 册资 本 为人 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26,453,35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28,803,851 股,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公司股份为全流通股份。 其他种类股 0 股。公司股份为全流通股份。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至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
含 3 名内部董事、1 名外部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
之一。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主管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