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临时召开了 2024 年第
一次会议,对拟聘任的财务总监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吴春华先生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吴春
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吴春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邵徐君、严建苗、厉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