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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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周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3 日 9:15-15:00。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13,292,35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1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13,286,95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0.3372%。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 5,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015%。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同意 213,289,9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9,757,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4-018
   四、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4)第 080 号)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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