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9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2024 年 1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
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71 万股至 29.4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13%至 0.26%。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
书》等公告。
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
成交价为 14.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8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1,481,0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方案变更的目的及调整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变
化及公司股价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
强投资者的信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回购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份的种
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或股权激励。
类、用途、
数量、占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总股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本 次拟用于 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 低于
本的比例
及拟用于
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回购的资
超过人民币 34 元/股(含),该价格 过人民币 34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
金总额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
十 个交 易日 公司 股票交 易均 价的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按
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上 限测算, 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 约为
量约为 14.71 万股至 29.41 万股,约占 44.12 万股至 88.24 万股,约占公司总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至 0.26%。 股本的比例为 0.40%至 0.79%。具体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
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
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回购股份的数量及价格上限按 项的,回购股份的数量及价格上限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二)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291,100.56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71,893.10 万元,流动资产为 182,949.12 万元,货币
资金为 43,849.47 万元。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金额计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 1.03%、1.75%、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
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股价变化
等客观因素,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实施回
购股份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