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2 月 22 日,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2.97 元/股、最
低 价 为 22.73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10,000万元(上下限
均含本数)以不超过23.50元/股(含本数)价格回购股份。按23.50元/股测算,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2.77-425.53万股。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公告》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进展公告》。
二、首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次回购公司股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22.97元/股、最低价为22.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117.80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
决议批准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