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能能源: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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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公司董事长晏立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
中晏成先生、冯均科先生、茹少峰先生、相里六续先生、王军先生等 5 名董事以
视频会议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出席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综合
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计划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
                  第 1 页 共 3 页
争力,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27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上限人民币 12.27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244.4988 万股至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出席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美
能绿色低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对外
投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 2 页 共 3 页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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