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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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12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紧急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原因作出了说明。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华凯易
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凯
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其中关联董事周新华先生、胡
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王安祺先生、贺日新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其中关联董事周新华先生、胡
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王安祺先生、贺日新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等;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数量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
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
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文件;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其中关联董事周新华先生、胡
范金先生、庄俊超先生、王安祺先生、贺日新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下午 14:30 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
路楷林国际 C 座 2002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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