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7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
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