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15 日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其中董事梁金刚先生、高欣
先生、肖忠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
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7 元/股(含)。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及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