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
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
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分年进行个人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
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其中A、B+、B为考核合格
档,C、D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等级 A B+ B C D
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归属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
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
后实施。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