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 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4-02-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
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
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1,666,667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9%,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11,111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93%;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价格
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
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 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
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
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
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授权董
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的条件下,按
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66,667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1.3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11,111 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 12 个月自动终止。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
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8 元/股的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1,666,667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9%。按照截至公告前公司股本
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0         0.0009%     1,667,717     1.38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998,950      99.9991%   118,332,283    98.6102%
四、总股本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100%
  按回购金额下限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8 元/股的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1,111,111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3%。按照截至公告前公司股
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0       0.0009%     1,112,161    0.926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998,950   99.9991%   118,887,839   99.0732%
四、总股本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86,609.9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159,648.23 万元,流动资产为 113,094.9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
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的 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
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
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
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
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金瑞投资增持公司
股份 1,32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及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在回购期间暂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本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
成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者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若未来发生公司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 间、
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
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
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会议审议情况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披露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
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16)。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
购计划及时到位。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日内予以披露;
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价格
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
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 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春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