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凌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凌微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号),公司获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24,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6,799名股
东,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
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
象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3,469,164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通数量
号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合计 3,469,164 1.45% 3,469,164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3,469,16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泰凌微对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艳燕 杨肖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