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 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 董事
关于预计 ⒛⒛ 年 向关联方 日常存贷款额 度 的独 立 意见
“
根据 《公 司法 》等有 关规 定 ,作 为潍坊 亚星 化 学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
”
司 )的 独 立 董事 ,在 认真 审 阅 了公 司董事会提供 的相关 议案和 资料后 ,我 们对
公 司第 八届 董事会第 三 十 二 次会 议 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 以下独 立 意见 :
公 司拟 向关联方潍坊银 行预计 ⒛ 24年 度 该项存贷 款额度 的事 项 ,系 为满 足
公 司 日常周转 的资金 需求 ,有 利 于增加 资金流动性 ,提 高 资金使用效率 ,防 范 资
金风 险 ,不 存在损 害 上 市公 司及 全体股 东 ,特 别是 中小股 东利益 的行为 。
董事会 在 审议 以上关联交 易事 项 时 ,关 联董事进 行 了回避表 决 ,本 次关联 交
易事 项 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 规及 《公司章程 》规 定 。我们 同意该事 项 ,
并 同意将 其提 交 至 股 东大会 审议 。
(以 下无 正文 )
(本 页无 正 文 ,为 《潍坊亚星化 学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事 关于预计 ⒛⒛ 年
向关联方 日常存贷款额度 的独 立 意见 》签 字 页 )
独 立 董事 :
二 ○二 四年 二 月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