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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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1,000 万股(含)-2,000 万股(含),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43%-2.8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据此测算,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
所需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关于回
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式回购公司股份 585,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36%,最高成交价为 6.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614,623 元(不含交易
费用等)。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公司股份报
告书》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1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充分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业务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信
心,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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