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886,076 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31%,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6,052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226 号)同意注册,九江德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67,530,217 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82,699,783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
股本为 450,23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92,077,287 股,约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 87.0838%(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数量为 58,152,7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162%(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四位)。
本次拟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
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数量为 3,886,076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 0.863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一)起上市流
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形成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股
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
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
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
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
为 3,886,076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
的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 限售股份 剩余限售
限售股 本次解除
序号 股份总数 数量占总 股数量 备注
类型 限售数量
(股) 股本比例 (股)
开发行
网下配
售限售
股
注: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减-) 占比(%)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3,886,076 0.86% -3,886,076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382,699,783 85.00% 0 382,699,783 8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4,124,528 0.92% 0 4,124,528 0.9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450,230,000 100% 0 450,230,000 100%
注:上表本次解除限售前股本结构情况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股
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
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
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