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4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将与关联方发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创三征”)、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联新材”)、天津美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联”)、鞍山辉虹颜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辉虹”)、贵州微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
微化”)、鞍山惠丰瑞焓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焓热力”)、东营北港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北港”)、绍兴智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核环保”)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786.00 万元。2023 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段文勇先生、徐惠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4 年预计 年初至 2024 2023 年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年 1 月 31 日 际生金额
营创三征 原材料 80 2.50 38.33
贵州微化 设备 340 176.99 83.92
向关联人采购
鞍山辉虹 原材料 - - 0.29
原材料、租赁
瑞焓热力 租赁土地 11 0.96 11.46
智核环保 租赁仓库 20 - 36.33
小 计 451 180.45 170.33
参照市场
美联新材 销售商品 140 0.51 107.20
价格,双
向关联人销售 天津美联 销售商品 20 5.44 10.44
方共同约
产品、商品 鞍山辉虹 销售商品 60 3.97 111.29
定
瑞焓热力 销售原材料 5 - 0.34
小 计 225 9.92 229.27
向关联人采购
瑞焓热力 采购蒸汽 1,000 272.54 1,632.69
燃料和动力
接受关联人提
东营北港 污水处理 110 10.72 90.49
供的劳务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内容 金额 索引
比例(%) 差异(%)
营创三征 原材料 38.33 70 17.73 -45.24
向关联人采购 鞍山辉虹 原材料 0.29 1,000 100 -99.97
原材料、商 贵州微化 采购设备 83.92 100 100 -16.08
品、租赁 智核环保 仓库租赁 36.33 70 40 -48.1
瑞焓热力 租赁土地 11.46 12 100 -4.5
小 计 170.33 1,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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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 商品 107.20 500 0.84 -78.56
的《关于预
向关联人销售 天津美联 商品 10.44 -
计 2023 年
产品、商品 鞍山辉虹 商品 111.29 500 5.7 -77.74
度日常关联
瑞焓热力 商品 0.34 - 100
交易的公
小 计 229.27 1,000 - -
告》
向关联人采购
瑞焓热力 蒸汽 1,632.69 2,600.00 24.7 -37.20
燃料和动力
接受关联人提
东营北港 污水处理 90.49 120 13.09 -24.59
供的劳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
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关协议执行。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注册资本
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住所
(万元)
主要从事三聚氯氰、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
营创三征 黄伟汕 氰化钠、电解氯和工 16,800
营创路 2 号
业硫酸铵的生产销售
公司主要生产新型高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鞍山辉虹 张鹰 性能着色剂及其中间 4,500
腾鳌镇奥虹街 6 号
体产品及其添加剂
专注微化工技术和固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
贵州微化 禹志宏 体无尘冷却技术研 684 术开发区盘江南路 20
发、设计 号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瑞焓热力 李英 蒸汽生产、销售 1,500
腾鳌镇经济开发区
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
美联新材 黄伟汕 的研发、生产、销售 71,121.67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
和技术服务。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
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
天津美联 吕小强 1,000 海科技园神舟大道 1
的销售。
号 A03 厂房 1 单元
水处理及环保技术咨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东营北港 王敬敏 2,500
询服务;污水处理。 河庆路 175 号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智核环保 陈建新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2,000 百官街道丰一村越湖
路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创三征 62,680.23 48,180.49 82,500.74 18,201.89
鞍山辉虹 15,007.30 12,427.74 1,379.26 205.48
贵州微化 4,847.33 1,123.27 2,148.66 -242.91
瑞焓热力 3,936.37 1,996.60 1,935.25 27.2
美联新材 334,469.14 234,176.67 139,574.95 14,518.54
东营北港 4,395.75 4,326.84 854.87 249.18
智核环保 3,644.46 1,834.88 170.74 -136.24
注:美联新材、营创三征财务数据截至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其他关联方财务数据为
关联方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营创三征
市规则》第 7.2.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鞍山辉虹
市规则》第 7.2.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持有贵州微化 30%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贵州微化
则》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瑞焓热力 35%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瑞焓热力
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美联新材
市规则》第 7.2.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天津美联
市规则》第 7.2.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东营北港 25%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东营北港
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重要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智核环保
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
备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
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拓展业
务,降低交易成本,符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交易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允、
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交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
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各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
关协议执行。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 2024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
及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
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
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与该等关联方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段文勇先生、徐惠祥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
管理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
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同意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