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 冠豪高新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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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股价
稳定,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主要措施如下: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
  面对当前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公司保持战略定力,
紧密围绕“一体两翼、四轮驱动”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价值创造为导向,以提高效益效率为目标,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做强做优做大涂布新材料
及相关产业。一方面通过持续快速推动浆纸板块强链补链,争当现代化产业链“链
长”;另一方面坚定以科技创新驱动特种新材料产业发展,打造新材料原创技术
策源地,加快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一流新材料企业。
  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将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努力提
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将充分利
用现有技术、人才及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主营产品的竞争力,加快研发成果转
化,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于2024年2月5-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
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08,6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       本次增持数     本次买入价       本次增持后持      增持后持股
 姓名        职务
                  股数(股)        量(股)      格(元/股) 股数(股)            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900,000    100,000   2.53-2.59   1,000,000    0.0542
李飞      董事、总经理      900,000    100,000   2.50        1,000,000    0.0542
冯明东      副总经理       500,000    58,600    2.47         558,600     0.03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50,000    50,000    2.31-2.37    600,000     0.0325
合计          -      2,850,000   308,600   -           3,158,600    0.171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本次增持股份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
的长期稳定发展,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公司以自
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一)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40,000.00万元(含);
     (二)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
     (三)回购股份期限:2023年8月15-2024年8月14日;
     (四)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五)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进展情况:
     截 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 公 司 已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累 计 回 购 股 份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7,572,206.74元(不含交
易费用)。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
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投资者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
场调研、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以及反路演等诸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与沟
通,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
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
  六、持续评估改进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努
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
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
稳运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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