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盛航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中金公司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请公司发送至参与
培训的相关人员。
本次现场培训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办公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
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进行,未能现场参与培训的人员通过线上会议参与
培训。本次培训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
则要求,由培训人员对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股份买卖、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
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相关监管法规内容进行介绍。在现
场培训过程中,与会人员就部分问题向中金公司授课人员进行了咨询提问,授课
人员对与会人员的问题做了相应解答。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
面予以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通过本次培训,盛航股份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上
市公司的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股份买卖、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信息披露、关
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相关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
提升盛航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荃 邢 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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