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3 日通知的时限要求,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赵明健、赵婷婷、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及股东利益的实现,从而提升公司整
体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605元/股(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至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数量区间约为1,007,962股-1,612,7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约为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预计回购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增至62.25%—62.59%,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至37.41%—37.75%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
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
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