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 龙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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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 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4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
司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FENG CHEN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符合法定
人数,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与会董事经认
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
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
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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