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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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
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
荐林泓富先生、黄炜先生、廖元杭先生、张原先生、丘寿才先生、陈晓雷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陈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
《上海证券报》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匡勤
先生、罗津晶女士、李诗女士、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关于
证券报》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四、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修改为: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二)原:第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
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见。
     修改为:第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取
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三)原:第六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表决。
   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 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或者
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修改为:第六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 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
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 2002 年 4 月制定以来,多年未进行修订。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重新修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六、审议:《关于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颁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七、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八、审议:《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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