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
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
(四)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
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五)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6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
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10.96 元/股–0.300399 元/股=10.6596 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P=P0-V=14.09 元/股–0.300399 元/股=13.7896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
格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同意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96 元/股调整为 10.659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4.09 元/股调整为 13.7896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华兰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价格
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
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
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公司已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将
按照《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
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
截至报告出具日,华兰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调整事项和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预留授予日、授
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