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晶华新材
股票代码:6036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
表“沪通悟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815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299 弄 9 号楼 2 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2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晶华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晶华新材、上市公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履行已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减
交易 持公司股份 60,600 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均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815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CLDXR
营业期限: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
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
股东名称 类型 金额(万 出资比例
号
元)
合计 1,000 100.0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李洁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上海 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的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等原因履行已披露的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自身情况,决定是
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3,000,0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5.0234%;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沪通悟源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注:上述减持及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进行
股份减持。
价格区间 减持股份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元/股) (股) (%)
宁波沪通私募基金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8.18 60,600 0.0234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交易方式 月2日
合伙)-沪通悟源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 - - 60,600 0.0234
注:上述减持及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 12,939,400 股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但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晶华新材股票的情
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洁
签署日期:2024 年 2 月 2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海
称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晶华新材 股票代码 603683
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
信 息 披 露 义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表 信息披露义
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务人名称 “沪通悟源 1 号私募证券 务人注册地
区 M0815
投资基金”)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3,0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5.0234%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 60,600 股
露 义 务 人 拥 变动比例: 0.0234%
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2,939,400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是□ 否□ 不适用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否□ 不适用 ?
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是□ 否□ 不适用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不适用 ?
批准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洁
签署日期: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