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2-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的公司。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竞争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
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
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66,923.00          30,000.00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备受我国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
国内生物医药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发展,经历2005-2015年的快速发展阶段
后,开始进入深入发展阶段。自2015年国家相继出台政策规范,药品审批速度加快,
推动我国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与创新积极性。近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战略地位不
断提升。为推动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我国颁布了多项产业政策以支持和鼓励生物
医药企业进行基础科学研究和研发创新,并对我国医药生物行业的未来发展规划提
供了指导方向,将在较长时期内对行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创新发展。鼓励新药研发创新和使用,加快临床急需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研发和产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业化,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符合要求的
创新药、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和医疗器械、罕见病治疗药品等,加快审评审批。诸
多政策优势加持下,生物医药具有长期增长潜力。公司实施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符合国家生物医药产业的鼓励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提升民
生健康水平。
  慢性HBV感染是全球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根据《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
年版)》,2019年全球一般人群HBSAg流行率为3.8%,约有150万新发HBV感染者,
疾病。其中,中国慢性HBV感染者大约有8600万,是全球乙肝病毒感染人数最多的
国家,诊断率和治愈率仅为22%和15%,而我国肝硬化和HCC患者中,由HBV所致
者分别为77%和84%。
  虽然乙肝疫苗可以有效预防新发感染,但是无法解决现有乙肝患者的问题。由
于存量患者数字巨大,乙肝相关肝硬化、肝癌死亡率仍居高位,特别是肝癌死亡率
仍呈现逐年增加趋势。我国在慢乙肝(CHB)诊疗上的现状与WHO目标仍存较大差
距,诊断率及治疗率亟待提高。
  公司紧跟国际前沿最新发现,围绕抗病毒、免疫重建、乙肝表面抗原抑制等多
种机制,通过自主研发为主的方式,在病毒性乙型肝炎治疗领域已形成多靶点多机
制系列研发管线,布局涵盖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siRNA等多种药物类型。
  公司在研1类新药KW-027系单克隆抗体,可特异性结合并清除HBsAg,实现血
清HBsAg水平降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抗体生产基地建设,为KW-027等抗
体项目提供符合GMP要求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生产条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研发实力,专注于病毒及免疫性疾病领域,集创新药
物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医药公司。现阶段,重点聚焦以创新药为
核心的乙肝功能性治愈药物组合研发,同时布局免疫性疾病领域提高预防保护率与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临床治愈率的创新药物管线。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主要用于抗体生产基地建设,为公司在研1类新药KW-
体项目生产线可用于公司在研抗体品种的产业化,其中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KW-027
为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新药,可实现血清HBsAg抗原水平降低,有望与公司
其他乙肝治疗药物联用,实现乙肝临床治愈。
业化技术平台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病毒及免疫性疾病领域,构建了以中和抗体发现技
术、重组蛋白和抗体产业化技术等为核心的生物医药技术平台,并自主开发了涵盖
重组蛋白、单克隆抗体、小分子药物、siRNA等多种类型的提高预防保护率与临床
治愈率的创新药物管线。
  公司前期构建了哺乳动物高效表达抗体药物技术平台,建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
高效表达载体和CHO高效表达宿主细胞,为抗体在研产品的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持,
但技术平台尚不满足产业化批次开发和生产。本项目拟建的抗体项目生产线可用于
扩展公司抗体类药物的产业化开发和生产能力,未来可用于解决国内外更多的抗病
毒、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系统疾病患者人群的用药问题,满足公司抗体类项目研发和
生产需求,同时可以增强公司抗体开发的产业化优势。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必要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抗体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将助力公司围绕抗病毒、
免疫重建、乙肝表面抗原抑制等多种机制,布局乙肝功能性至于疗法管线。为了保
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资本性支出,因此公司需要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长期资金支持。
  本次募投项目为“抗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已经管理层详细论证,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进
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强化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股权融资具有可规划性和可协调性,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开展,适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并能使公司保持稳定资本结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过管
理层的详细分析和论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未来,随着募投项目
的逐步实施,公司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改
善。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
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将在上述范围内选择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的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
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
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和依据合理。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本次发行的定价方法和程序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程序。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合规合理。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发行方式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方式
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每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所有认
购对象均以相同价格认购,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
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的规定。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价格预计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
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
得低于票面金额”的规定。
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
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条件,就本次发行证券种类、面值及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
方式、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股票上市地点、决议有
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
公开方式发行股份,符合《证券法》第九条“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
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形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
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的相关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序的情形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由公司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
  (四)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三十四条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
十四条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
员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在
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按照同类业务处理,在非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
服务的行为,不视为同类业务。
     (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
关规定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1)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项的规定;
  (2)公司及主要股东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项的规
定;
  (3)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适
用于再融资时间间隔的规定。公司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控制结构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符
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项的规定;
  (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万元,不超
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系用于支付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所
需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和经营性应收项目的资金以及日常费用支出,符合《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项规定。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六)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
的相关要求

    公司在首次发行时不存在破发情形,公司首次发行价格为18.98元/股(除权前),
上市首日收盘价格为42.00元/股(后复权),上市首日涨幅较大。此外,截至2024年
行价格。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0.24元,截至2024年2月1日收盘,公
司股价为23.48元/股(后复权),公司上市至今不存在破净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2024年2月2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
一日不存在破发或破净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凯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1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89.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位,并由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
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4年2月2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为2024年2月2日,决议日前六个月至
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即: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
金融、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
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
金融业务的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1)本次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80,589.0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
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6.61万元。
  截至2024年1月31日,发行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135.64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超过70%。
  本次公司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2024年2月2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超过70%,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部分前募资金未使用
完毕的原因主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结,剩余资金仍将按计划投入拟定投资
项目。
  (2)公司已就前募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根据公司新药研发进度,为将募集资金投入至乙肝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司
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公司将“新药研发”中的部分研发子项
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基于上述考虑,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
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
子项目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
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3)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与预期效益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首发募投项目)中,“新药研发”、“营销
网络扩建”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销售增长中
间接体现。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
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升公司营运盈利能力、资产状况等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研发实力,专注于病毒及免疫性疾病领域,集创新药
物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医药公司。当前重点聚焦以创新药为核心
的乙肝功能性治愈药物组合研发,同时布局免疫性疾病领域提高预防保护率与临床
治愈率的创新药物管线。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
  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主要用于抗体生产基地建设,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来战
略规划相匹配。项目实施完成后,抗体生产基地总生产能力达到万升级规模,将具
备抗体药物临床样品生产和商业化生产的能力,并为公司在研1类新药KW-027等抗
体项目提供符合GMP要求的产业化条件。有利于助力公司目前聚焦重点,即以创新
药为核心的乙肝功能性治愈药物组合研发,通过在乙肝管线深度布局,后续将推动
进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针对乙肝症状,目前海内外企业正在积极探索多药物疗法
联用,多管齐下挑战乙肝功能性治愈难题。公司乙肝药物单抗KW-027注射液,是一
种全人源单克隆抗体,为全球首创,为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治疗用生物制品。后续将
助力公司围绕抗病毒、免疫重建、乙肝表面抗原抑制等多种机制,布局乙肝功能性
至于疗法管线。因此,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和行业未来发展趋
势,抗体生产基地建设及其产品应用领域均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
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预案董事会召开(2024年2月2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任一
日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本次发行预案董事会决议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时间
间隔不低于18个月,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公司本次发行预案董事
会召开时(2024年2月2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已超
过70%,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公司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的
相关要求。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七)本次发行符合最新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要求
  根据2023年11月8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记者
问”,明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
且不超过净资产的20%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
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主要考虑是,简易程序的再融资金额较小,
既能较好地满足上市公司必要的融资需求,又能兼顾二级市场稳定。”本次发行属
于适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质量,稳定股价,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符合
最新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要求。
  (八)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
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不属
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
  经自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
《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
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
  (九)本次发行方式的程序合法合规
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条件,并就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方
式、募集资金用途、决议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综上,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已经于2024年2月2日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全体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保
证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公布发行情况报告书,就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
行情况做出明确说明,确保全体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保证本次发行的公平性及
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方案是公开、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
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
假设如下:
生重大变化;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含本数),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等影响,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170,944,422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
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18,548.75万元,公司2023
年度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 2023 年1-9月数据
年化后测算。假设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在2023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上述数据
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
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潜在影响的行为;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
有影响的因素;
表公司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总股本(股)                          170,944,422   170,944,422   222,227,748
假设情形一: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均与2023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70          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70          0.6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假设情形二: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均较2023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77          0.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77          0.6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假设情形三: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均较2023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84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84          0.7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注1: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
况的观点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注2:公司于2023年12月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预留部分,共计36,000股,授予后总股本为
注3: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增加。但由于募投项目
的实施和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期限,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净利润可能
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存
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
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
用、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
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
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能力、提高公司研发实力
和综合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
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
够按期建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抗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
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
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已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
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
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公司
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
营效率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地维护和增加对股
东的回报水平。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德胜、邓闰陆、张春
丽、赫崇飞承诺如下:
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承诺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具备必要性
与可行性,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因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