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0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草案)摘要
二零二四年二月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风险提示
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施要素均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加对象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意投资风险。
-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系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顺发恒业”或“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顺
发恒业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骨干员工(含下属分、子公司)。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80
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10 人,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
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
的 方 式取 得 并 持 有公 司 回 购专 用 证券 账 户所 持 有 的公 司 股份 , 合计 不超过
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 7,500.0000 万股用
于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总量的 50.00%,
剩余 7,500.0072 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占本员工持
股计划权益份额总量的 50.00%。预留份额的持有人、锁定期及考核标准由管理
委员会审议确定。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
格为 2.22 元/股。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
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各自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
分别为 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
确定。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
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
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
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顺发恒业、公司、本公司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划、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法》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划草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计划持有的顺发恒业 A 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章程》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
(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增强公司竞
争力,并通过制度机制的牵引,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
(三)提升和巩固公司法制化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所有参加对
象均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
司聘任。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 长期发展
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干员工。
以上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
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
限为 33,300.0160 万份。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80 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10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及认购份额的情况如下所示:
拟持有份额 拟持有股数
拟持有份额占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上限 上限
持股计划比例
(万份) (万股)
-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4,959.48 14.89% 2,234.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不超过 170 人)
预留 16,650.02 50.00% 7,500.01
合计 33,300.02 100.00% 15,000.01
注:1、参加对象的出资额上限将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
额 16,650.0160 万份。预留份额暂由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代持。考虑到产
生的资金占用影响,因此预留份额持有人认购出资额为受让价格加年化 6%利息
(按实际天数计算)。预留份额在被授予前,不具备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
计入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预留部分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参加对象及认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予以确定。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
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同时
每年授予时董监高占比不超过 30%。预留份额适用于与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
相同的锁定期。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预留份额仍未完全分配,则由管理
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
参与对象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持有人未
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参与并持有的持
股计划份额可以由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
根据员工实际缴纳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
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不
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1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四、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
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1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业绩奖金、自筹资金和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
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3,300.0160 万元。参加员工应缴纳的
资金总额为员工认购的股数上限 15,000.0072 万股,按照每股 2.22 元计算得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应按
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
款通知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数量上限为 150,000,072 股,该等股票
全部来源于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更正后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1)。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4.03 元/股的价格回购本公司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回购股份
数量下限为 121,625,958 股,上限为 243,251,916 股。其中: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6,487,787 股且不高于 72,975,574 股;用于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或 股 权 激 励 的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不 低 于 85,138,171 股 且 不 高 于
截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7,940,1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7.73%,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本次回
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3.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8 元/股,已支付总金额
-1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份数量 37,940,0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支付金额 114,696,449.24 元,拟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数量 150,000,07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 6.17%,支付金额 448,814,663.54 元(上述支付金额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
费用)。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合计不超过 15,000.0072 万股,受让价格为 2.22
元/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的价格同受让价格,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的
价格为受让价格加年化 6%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
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每股 3.17 元的 70%,为每股 2.22 元。
本次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上述人员对保障公司战略执行、提升市场竞争
力和未来业绩成长有着直接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号召,致力于发展成为数字科技和能
源科技赋能的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商,实践以能源科技为主体,以各类清洁能源发
电、清洁能源零碳资产和技术的投资业务拓展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依
托前期积累的成果和优势,整合内外优势资源,通过强强联合模式以及技术升级
改造,不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通过拓宽增值服务渠道打造集约高效、智能
绿色、安全可靠的运营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资产运营和服务能力;并通过加强队
伍建设,优化人才素质结构,保障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
一直以来,公司坚持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通过本次持股计划,公司希望在
公司取得发展的同时,使广大员工特别是骨干员工取得更好地成长,进一步提升
-1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更好地实现参与对
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综上,在综
合考虑本次参与对象的出资成本、公司内部的激励体系以及未来战略目标等因素
后,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将本次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确定为 2.22 元
/股,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具备合规性、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300.0160 万元,对应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0.0072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6.26%。其中 7,500.0000
万股用于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 7,500.0072 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
的股份。
-1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
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
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各自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
下:
(1)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
的 30%。
(2)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
的 30%。
(3)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
的 40%。
-1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预留份额适用于与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相同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
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
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额外锁定期根据持有人的自愿承诺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
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
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在额外锁定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其持有份额的解锁与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解锁安排的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计划的
受让价格存在部分折价,因此在设定 12 个月的锁定期后分 3 期解锁,解锁比例
分别为 30%、30%、40%。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以及
多批次、小批量的解锁安排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较强的约束,
从而更有效地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
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1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A1)(亿元)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区间值 触发值
(Am1) (Ad1) (An1)
第一个解锁期 2024 年 3.18 3.13 3.08
第二个解锁期 2024-2025 年 5.64 5.53 5.42
第三个解锁期 2024-2026 年 8.14 7.94 7.76
可再生清洁能源及相关技术应用板块(风光水储
综)考核年度累计净利润(A2)(万元)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区间值 触发值
(Am2) (Ad2) (An2)
第一个解锁期 2024 年 2,308.81 2,212.61 2,116.41
第二个解锁期 2024-2025 年 4,694.59 4,468.52 4,252.07
第三个解锁期 2024-2026 年 7,172.72 6,774.21 6,408.89
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与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A1、A2)相挂钩,具体
解锁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考核指标对应解锁比例(X1,X2)
A1≥Am1 X1=100%
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 Ad1≤A1
入(A1) An1≤A1
A1
可再生清洁能源及相 A2≥Am2 X2=100%
关技术应用板块(风 Ad2≤A2
光水储综)考核年度 An2≤A2
累计净利润(A2) A2
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
X=X1*60%+X2*40%
(X)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可再生清洁能源及相关技术应用板块(风光水储综)的净利润”以公
司经审计后的报表数字确认。且“净利润”相关数据以剔除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
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作为计算依据。
各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
不得解锁,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收回或择机出
售,以该部分标的股票的出售金额与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四、持有人的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
年度为 2024-2026 年,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
益数量。绩效考评等级对应的个人解锁系数具体如下:
-1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个人绩效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得分(S) S≥90 80≤S<90 70≤S<80 S<70
解锁系数 100% 80% 60% 0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业绩考 核达 标的
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
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
各解锁期内,持有人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或未完全达成的,可解锁份额对
应的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卖出后,将收益返还持有人;未解锁份额对应的
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收回或择机出售,以该部分标的股票的出售
金额与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
金(如有)归公司所有。管理委员会在收回份额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
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者在对应批次标的股
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获得收益在返还回收持股份额的金额后,所剩资金归属
于公司。
-1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五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持有人
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公司上述融资事项,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
上份额同意。
-1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具备资产管
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
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机构,监督并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
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持股计划持有
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
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其他相关事
宜。
一、持有人会议
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持
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
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提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并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2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
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邮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
应包括上述第(1)
(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类似的通讯工具召开,只要确保
参加会议的所有持有人能够清楚交流并表决,所有通过该等方式参加会议的持有
人应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
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
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2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
股计划约定需 2/3 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表决票、
会议材料、会议决议等应妥善保存。
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人临时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并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当管理委员会委员出
现不再适合继续担任委员职务情形时,由持有人会议罢免原委员和选举新委员。
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
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
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2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并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
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或者授权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它职责;
(11)本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
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当自接到提议后 3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制。
-2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或其他允许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
议,并由所有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
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
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
投票权。
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3)会议议程;
(4)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
的票数)。
三、持有人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购入至
抛售股票期间的股利和/或股息(如有);
(3)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4)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2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3)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规定外,持有人所持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5)按名下的本计划实际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
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符
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
由监事会核实;
出决定;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 之日 内有
效。
-2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五、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咨询等服务。
-2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若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
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约定
的期限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
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续信息披露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售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审议通过,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如因窗口期较长等特殊情形适当延后的除外。
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 额占持股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使
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资产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
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 股东权利
(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
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将
标的股票划转至持有人个人账户或存续期内继续持有相应的标的股票。
议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
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
分配。
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 额占持股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进行分
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
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持有人会议确定。
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六、持股计划存续期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2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股计划的;
利主张的;
-3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处理方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益。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
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产收益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
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将标
的股票划转至持有人个人账户或存续期内继续持有相应的标的股票。
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
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
-3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 额占持股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
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
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员会确定。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办法
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股计划相应的权益份额。其中,已解
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不包括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额,下同),
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追缴;尚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按原始出资额与届时
股价孰低,由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收回持有人所持份额,或在二级市场卖出
对应股票。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收回份额进行内部再分配。
(1)持有人因没有经过辞职审批程序擅自离职;
(2)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
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因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
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4)存在侵占公司财产、收受贿赂、贪污等情形;
(5)因违法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公司声誉的;
(6)存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其他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
(7)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8)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股计划相应的权益份额。已解锁的持股计划
权益和份额由原持有人继续享有;尚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按原始出资额
-3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含同期存款利息)与届时股价孰低,由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收回持有人所
持份额,或在二级市场卖出对应股票。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收回份额进行内部再分
配。
(1)持有人与公司协商一致离职;
(2)持有人退休的;
(3)持有人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
违纪等行为的;
(4)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任职的,管理委员会有权调整持有人所获得的持股计划份额,
包括调增、调减以及取消份额。对于因调减或取消的份额,按原始出资额(含同
期存款利息)与届时股价孰低,由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员收回持有人所持份额,
或在二级市场卖出对应股票。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收回份额进行内部再分配。
情形发生之日前,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不受影响,由原持有人或其合法
继承人按继续享有。对于尚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原持有人或其合法
继承人继续持有,同时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后续解锁条件。
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
-3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
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
S 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持有人在未来归属后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
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允价值。
假设公司于 2024 年 3 月初将标的股票 15,000.0072 万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为 7,500.0000 万股,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
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以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82 元/股作为参
照,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2,947.18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
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预计 2024 年至 2027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
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过户和生效
的股票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
销对相关会计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此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对
-3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能够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
经营成本。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能够有效提
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加
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仅保留
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并负责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
关安排。
-3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
的承诺,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
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
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