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债务
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
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发行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主要包括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
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二)注册及发行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拟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最终
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
度为准。
(三)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
机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
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五)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
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七)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承
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八)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九)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
续有效。在注册额度内可滚动多次发行。
二、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决定、办理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
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
途、增信措施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
融资工具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
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对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宜;
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
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
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改善公司流动性,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