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 2024-004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
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号)。
公司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批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期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期
情况
授予日期 2019 年 12 月 19 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
行权数量 6,976,800 股 755,700 股
行权人数 170 名 23 名
行权价格 18.41 元/A 股 20.16 元/A 股
行权方式 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行权期 2024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2 2024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7
月 13 日止。 日止。
行权安排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可行权日,并按相关规定为激
励对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限内(法定禁止行
权期除外)自主行权。
二、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获授的期 占股权激励
本次可行权数 占授予时总股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计划总量的
量(份) 本的比例
(份) 比例
沈波 执行董事、
总 390,000 132,600 0.47% 0.005%
裁、财务总监
李永忠 执行董事、执 390,000 132,600 0.47% 0.005%
行总裁
赵勇 副总裁 330,000 112,200 0.39% 0.004%
茅建医 副总裁 330,000 112,200 0.39% 0.004%
张耀华 副总裁 330,000 112,200 0.39% 0.004%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 20,295,720 6,375,000 22.43% 0.224%
个行权期所涉中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骨干及其他
人员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2,290,000 755,700 2.66% 0.027%
权期所涉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
合计 24,355,720 7,732,500 27.21% 0.272%
注 1:预留股票期权只授予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董事及高管;
注 2:董事、高管的统计口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管;
注 2:获授的期权数量统计口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授予总量;
注 3:权激励计划总量取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 2,842.09 万份,上述期权授予时公司总股
本 2,842,089,322 股;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 5: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三、根据《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重大交易”、
“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
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
息。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