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1 日
会议室;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 人,
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0,250,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1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公
司股份数为 30,250,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14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5)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2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通过。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玉婷、戴昊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