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07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庆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的委托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刘庆伟先生,1978 年出生,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现任广东明珠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
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议案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1.00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 2.00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00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
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
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征集人刘庆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征集期限:2024 年 2 月 6 日(9:00-12:00、14:0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年 2 月 5 日
(3)征集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公
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
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
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
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应在本公告规定
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 式送 达本
公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委
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45 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 1505 室
收件人:陆叶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28079595
传真号码:020-37816963
电子信箱:amsky@amsky.cc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经审核,
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②已在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④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
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
有效。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征集 人的
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 对征 集人
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
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7)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庆伟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爱司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有关事
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将本人/本公司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
托给征集人刘庆伟,授权委托征集人出席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授权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弃
编码 同意 反对
目可以投票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
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
《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理
议案》
注:
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和比例(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