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4-25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监事 3 名,亲自参
加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均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
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 23 人因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海正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对于 14 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以 8.43 元/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合计 1,013,000 股、以 8.56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0 股;
对于 9 名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
拟以 8.43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票合计 68,5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登载于 2024 年 2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成就进行审议核实后,发表意见认为:
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
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7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97.06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已登载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