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4-00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人员列席了会议。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制定<风险内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制定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与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交通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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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
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承担借款利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
司借款余额为 24,900 万元,利息支出为 980.43 万元。预计 2024 年
公司及子公司向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按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贷款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水
平承担借款利息,预计年利息支出不超过 4,290 万元。
能源交通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
彤先生、李晓先生、石林丛女士、管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
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14:00 在公司会议室(江
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 1 号华能紫金睿谷 5 号楼),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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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
三、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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