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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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
      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PAN KE 先生提议通过回购
      公司股份的方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
      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PAN KE 先生“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PAN KE 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
行;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 PAN KE 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 PAN KE 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
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 PAN KE 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
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二、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秉承“改善人类健康,让生命更有尊严”的企业使命,将积极推
进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展,加强商业化建设,提高运营及资金使用效率。在主要产
品管线方面,公司将全力推动 APL-1706 尽快获批上市、APL-1702 尽快递交 NDA、
APL-1202 与化疗灌注联合使用治疗化疗灌注复发的中高危 NMIBC 临床试验尽
快读出数据、APL-1202 口服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新辅助治疗肌层浸润性膀胱癌
(MIBC)试验尽快完成Ⅱ期临床试验,以期让更多患者尽早受益,并迅速提高公
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市场渗透率;
  (二)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全
面风险管理能力;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树立市场信心。
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
通,消除投资者误解,树立市场信心;
  (四)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
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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