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2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贝因美 股票代码 00257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志容 黄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
电话 0571-28038959 0571-28038959
电子信箱 security@beingmate.com security@beingmate.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41,619,860.54 1,317,396,660.52 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217,683.22 42,914,990.66 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6,937,669.02 186,103,264.43 -4.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6% 2.37% 0.4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929,105,440.90 3,877,108,863.41 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62,550,929.80 1,538,639,572.79 1.55%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3,548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质押 141,850,000
司 法人 冻结 53,000,000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
国有法人 4.99% 53,900,000
有限公司
长城(德阳)长弘
境内非国有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85% 30,769,300
法人
(有限合伙)
刘安让 境内自然人 1.99% 21,446,100
李文芳 境内自然人 0.92% 9,931,500
沈立刚 境内自然人 0.68% 7,383,756
桐乡市民间融资服 境内非国有
务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0.45% 4,873,839
公司
卢源 境内自然人 0.40% 4,315,300
刘莉 境内自然人 0.34% 3,725,779
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述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
明
行动人。
公司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94,894,200 股外,还通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24,300 股,合计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李文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931,500 股,合计持有 9,931,500 股。
公司股东卢源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017,400 股外,还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297,900 股,合计持有 4,315,300 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
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
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
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
露义务。
《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和贝因美营销管理有
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海贝因美乳品有限公司、湖南贝因美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广西贝因美食
品销售有限公司、成都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福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
公司共 6 家已完成注销,其余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注销贝因美(北海)儿童奶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因美(北海)儿童奶
有限公司注销事项尚在办理中。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宜昌小水滴新零售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已完成注销。
第 61 号)、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执行证书(〔2022〕浙杭东证字第 9992 号)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
人民币 316,052,380.95 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 383,452 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
请,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2023 年 2 月 21 日冻结了贝因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53,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6.98%。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