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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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之江生物”)于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4,798.77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24%。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11月27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214号《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7.60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3.22元,募
集资金合计210,378.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4,232.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0039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预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算总额          资总额
                                                  之江生物
                                                  之江科技
           合计           135,589.11   135,589.11          -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
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58,643.05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4,798.77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
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2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
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
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24%。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4,798.77 万元(含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之江生物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之江生物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之江生物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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