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扬超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扬超先
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
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
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王扬超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提议内容
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
购;
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王扬超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王扬超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后续若有增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扬超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
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