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2024 年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于
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提供新增借款系基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的原则,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坏公司或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故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之签字页)
李 会 苏 坤 姚 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