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变
更经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将
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
司本次累计回购 99,999,931 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回购中累计用于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18,325,000 股,累计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 11,867,067 股,本次回购中剩余的回购股份为 69,807,864 股。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69,807,864 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
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
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大楼。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