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 龙星化工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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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0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92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拟进一步
明确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5,475.39 万元,发行数量 754.7539 万
张。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4 年 2 月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
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2 月 7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
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13 元/股,不低
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
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龙星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5,475.39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深证上〔2023〕511 号)
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37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
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90,82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
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
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 股 东 的 优 先 配 售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 配 售 代 码为
“082442”,配售简称为“龙星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
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
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
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
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
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
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
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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