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4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股)的 1.3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4 元/股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941,17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7 个月内。
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本次回购存在回
购期限内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等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3)本次回购存
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
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
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4)回购期限内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关于回购的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内容的风险。(5)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
相应进展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
美科技”或“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
相应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审议并决定实施方式。
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4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5,882,35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432,822,305 股)的 1.36%;按回购总金额下
限人民币 1 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4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941,17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及维持上市地位的影响分析
购股份数量约为 5,882,352 股,按照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公司
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
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额(股) 比例(%) 股份数额(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296,633 7.69 39,178,985 9.0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9,525,672 92.31 393,643,320 90.95
三、股份总数 432,822,305 100.00 432,822,305 100.00
股份数量约为 2,941,176 股,按照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公司最终回
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
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额(股) 比例(%) 股份数额(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296,633 7.69 36,237,809 8.3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9,525,672 92.31 396,584,496 91.63
三、股份总数 432,822,305 100.00 432,822,30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 10%以
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重大
发展影响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4,850,912,524.20元,货币资金
为人民币691,715,736.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921,111,161.18元,
公司资产负债率39.78%。假设按照资金上限人民币2亿元,根据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
据测算,2亿元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12%,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 2 亿
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
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
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结合
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
进度。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
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
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
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
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
风险。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
险;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的风险。
中存在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内容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